企業減碳最理想的方法是節能以及使用綠電,兩種方法雙管齊下,而綠電的好處在於使用時並不會排放溫室氣體,可協助企業快速且顯著的降低能源間接排放,有別於企業進行流程優化耗費時間長、設備更新費用高,更有利企業加速實現減排目標。除了因應相關規範及政策外,也包含下列許多好處。
1.提升企業形象,增加市場競爭力:
在日益關注淨零永續的市場趨勢以及國內外碳規範壓力之下,許多大型企業陸續對外宣示其淨零排放目標,並要求其供應鏈夥伴需採取減碳措施,以降低整體碳排放,而使用綠電則是實現減碳目標的重要步驟,透過降低企業的碳排放,以確保企業在供應鏈中的業務穩定性,避免因過高的碳排放而遭供應鏈淘汰的風險,並且提升企業永續經營形象、落實ESG,吸引更多合作夥伴及投資者。除此之外也有許多研究指出,消費者越來越傾向於支持具有永續發展及社會責任的企業。
2.多樣化能源供應,降低能源市場波動風險:
隨著原物料上漲、工商業用電需求持續提升,導致能源市場價格波動較大,未來核電廠的停役更使得我們無法預期電價漲幅。當企業購買綠電的成長速度超過新建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速度,亦會導致台電電力系統中再生能源的比例下降,因而升高電力排放係數,到時企業須承擔更多的碳排放費用及風險。而購買綠電則可以減少企業對單一能源供應的依賴,避免能源價格波動和供應短缺的影響,以固定價格長期穩定購電,減少能源不確定性對業務運營的風險。
3.降低融資成本:
金融業碳排放包含了自身碳排放以及與其融資的企業碳排放,因此金融業會更加謹慎地評估未減碳企業的風險,這也導致更高的融資成本或限制。相反的,企業進行永續行動將被認定具有較低風險,透過提高企業ESG評級,企業更有機會取得較低利率或更寬鬆的融資條件。
隨著綠色金融市場快速成長,也為企業提供了更多參與低碳和永續產業的機會,透過較低的融資利率升級能源基礎設施、購買更多的再生能源、改善能源效率等,近一步推動企業綠色轉型。
*應注意購買綠電為降低排放之行為,並未取得碳權,無法進行碳權交易。
1.簽署合作意向書取得雙方共識
2.用電量分析及轉供匹配規劃
3.研擬合約保護雙方權益與利益
4.台電電能轉供及綠能憑證轉讓
(註:由於目前台灣綠電是以電證合一的方式在進行交易,因此發電業在交易綠電時應將申請之綠能憑證一併轉讓給用戶端,用戶端才可以視為有使用綠電之實。此部分申請亦由售電業代為操作。)
根據台電月刊,綠電定義為「再生能源電力及對環境友善之發電方式,其二氧化碳之排放量為零或趨近於零所產生之電力。」而經濟部能源局則將綠電定義為「由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的電力。」
當一企業每個月與台電簽訂的契約容量達到5000瓩時,即達到政府訂定的用電大戶門檻,需於一定期間內履行其再生能源之義務裝置容量。
四種方案可以交叉選擇:
1. 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2. 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
3. 設置儲能設備
4.繳納代金
並在中央主管機關通知之次年度三月底前完成申報義務執行計畫書即可。
將您購買的綠電所對應額度申請之綠能憑證,在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進行宣告持有憑證,即可證明有使用綠電。
自發自用之用戶每使用1000度綠電,可自行於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填寫申請書申請憑證,若是向售電業購買綠電,每1000度綠電買方亦可得到一張綠能憑證。